智慧的條件
人們推崇智慧。但現實生活中,較少看到人們在行動上認真追求智慧,至少相對於金錢、物質、名聲、權力、健康、享樂,人們明顯花費較多心力在追求後者。產生這現象的原因可能很多,一個可能是人們只是口頭上強調智慧,但內心並不認可智慧。另一可能是人們認為智慧是某一類人的事,與他們自己無關(小孩認為智慧是大人的事,大人認為智慧是聖人的事)。以愛好智慧自我標榜的哲學家(除了哲學家,心理學家自1970年代後也投入智慧研究)是如何看待智慧呢?本講以分析哲學角度切入回應五個問題:誰在研究智慧?智慧為何重要?智慧究竟為何?智慧為何稀有?智慧如何可能?
- 日期:2021-12-08
- 講者姓名:蔡政宏
- 單位職稱: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
- 主持人 | 蔡家和(東海大學哲學系教授兼系主任)
- 與談人 | 李蕙容(東海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)
- 地點 | 東海大學(人文大樓H10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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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指導單位 | 科技部
- 主辦單位 | 科技部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
- 承辦單位 | 國立中正大學文學院
- 協辦單位 | 科技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、東海大學哲學系
在科技進步的現代生活中,人們的日常似乎與「智慧」密不可分,從手機、穿戴裝置、家電到住宅等,莫不冠上「智慧」二字,來揭示其功能的便捷與靈活,也顯示出現代人所追尋的目標。事實上,在人類文明發展過程中,「智慧」一直受到推崇,普世價值也肯認人們應當成為「有智慧的人」,但似乎鮮少見聞人們如何具體力行地「追尋智慧」。相較於金錢、名聲、權力、健康、物質等層面的成就,「追尋智慧」顯得抽象、模糊及難以定義,對於何謂「智慧」的解釋,也隨著不同的領域或範疇更顯得言人人殊。在標榜「愛好智慧」的哲學領域中,又是如何界定與看待智慧?講者蔡政宏教授以分析哲學的方法,就「智慧為何重要」、「誰在研究智慧」、「智慧究竟為何」、「智慧為何稀有」、「智慧如何可能」等五個問題分別論證,呈現哲學家在此課題的研究成果。
蔡教授首先以一段高中生甲與蘇格拉底的模擬對話解釋「智慧為何重要」,情況如下:
甲說:我要念大學。
蘇說:為什麼你要念大學?
甲說:因為我要有文憑。
蘇說:為什麼你要有文憑?
甲說:因為我要有工作?
蘇說:為什麼你要有工作?
甲說:因為我要賺錢。
蘇說:為什麼你要賺錢?
甲說:因為我要結婚買房。
蘇說:為什麼你要結婚買房?
甲說:因為我要有「家」的感覺。
蘇說:為什麼你要有「家」的感覺?
…………(持續其他可能的回答)
在這段虛擬對話中,高中生甲與蘇格拉底可以不斷地問答下去,但也將無限後退、永無止境,因此以這種催生法(蘇格拉底方法)來探究事理時,是由無限多的理由支持某一行動或意圖,在理論上是有缺陷的,從原本單純概念背後演出無窮的為什麼跟原因也是不需要的。接著,再試想高中生甲與蘇格拉底接續的對話:
甲說:因為這是我追求的幸福人生,我要幸福!
蘇說:為什麼你要幸福?
甲說:???
在上述情景中,「幸福」是最終結果(final end)及基本價值(basic value)的典型代表,可以說,追求「幸福」符合於一般人的日常經驗,也是最終目的,故具有理論優點,如此,若還是去追問「為什麼要幸福」就顯得不知所問為何。蔡教授指出,透過高中生甲與蘇格拉底的模擬對話,從線性的方式來看念大學→有文憑→有工作→賺錢→結婚買房→有家的感覺,一直延續到最終目的「幸福」,可以導出關於人的意圖行動涉及實踐推理的過程,亦即關於「what to intend」、 「what to do」的推理。具體地說,念大學作為意圖,是根基於「要有文憑」的慾望及「念大學能有文憑」的信念;有文憑作為意圖,是根基於「要有工作」的慾望及「有文憑就能有工作」的信念,不斷推導最終意圖為「幸福」。因此念大學、有文憑、有工作及賺錢等,可視為是工具目的或構成目的,是達到最終目的的方法或手段。
實踐推理也有好壞之別。以上述對話為例,以取得文憑為意圖,事實上也能透過讀高職得到;想要結婚買房的意圖,其實也能由結交富二代的方法達成;想要有家的感覺之意圖,或許對於某些人來說,只要有相愛相守的人就能實現。蔡教授指出,人在實際情況通常不會簡單的線性思考,背後可能有複雜的思考跟顧慮,隱藏於後的推理、決策過程,都是在抉擇採納哪個推理,或判斷哪個推理比較好。而所謂的「好」,也可以說是,哪種方法比較有效。關於推理,蔡教授又以兩個假設情境為例:
甲相信「如果超人是全能的,那麼超人能阻止地震」,也相信「超人不是全能的」,並由此推出「超人不能阻止地震」。
乙想要在最短時間內由台北到高雄,思考後打算在台北搭普悠瑪列車,途經過花東再到高雄。
甲的例子是典型的否定前見,因而否定後見的謬誤,因此是個不好的理論推理(theoretical reasoning);在假定高鐵正常行駛的情況下,乙所使用的交通工具其實並非最快速的方法,可知是一種失敗的實踐推理(practical reasoning)。由另一角度,人類追求幸福的活動涉及實踐推理,推理的好壞也涉及目的是否遠大。例如對特定領域來說,追求幸福感或許能藉由做研究、獲得諾貝爾獎等過程取得,但對某些人來說,做研究或許是為了升等、獲得真理等目的,最終也能取得幸福感,因此獲得諾貝爾獎、升等或獲得真理都可能是研究的目標。但就實際情況,獲得諾貝爾獎、升等或獲得真理並非同一位階,例如為了升等而不擇手段、偽造研究數據,顯然不是個好的實踐推理,也與獲得諾貝爾獎的目的不能相提並論。回到「智慧為何重要」的問題,由上述可知,人的活動涉及實踐推理,而實踐推理有好壞之別,對特定領域而言(如做研究),追求幸福的活動更是涉及實踐推理的好壞差異,在「如果幸福是重要的,那麼智慧也是重要的」及「幸福是重要的」前提下,若S是有智慧的,那麼S在追求幸福的過程中總有好的實踐推理,我們也能推導出「智慧也是重要的」結論。
既然智慧與幸福相關,那麼研究智慧似乎頗為重要,在日常生活情境中,人們也給予「智慧」頗為崇高的位階。但蔡教授指出,推崇智慧的人,不見得是研究或具備智慧的人;研究智慧的人,不見得是具備智慧的人;具備智慧的人,不見得是研究智慧的人。在古代,研究智慧的人有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(Aristotélēs, 384 BC – 322 BC),所著《尼各馬可倫理學》(Nicomachean Ethics)其中第六卷有關於「智慧」的討論。更早之前,蘇格拉底(Socrates,470 BC – 399 BC)被控「不敬虔和腐化青年」的罪名,他在對話錄《申辯篇》(The Apology)為自己辯駁,提到神諭表示,沒有人的智慧高過他,為此蘇格拉底深感困惑不解,於是探訪當時具有智慧名聲的政治人物、詩人或工匠等,最終發現自己確實是比較有智慧的,因為他能知道「自己不知道」,而其他人對於「自己不知道」的事仍能高談闊談。
在現代,研究智慧的主要是哲學家及心理學家。心理學家將智慧視為是一種獨立的研究課題,而當代哲學家,特別是分析哲學的研究者,對於智慧的研究大多是依附於德性倫理學(為了解道德)、德性知識論(為了解知識)及哲學史(為了解哲學家)等研究課題。心理學家與哲學家對於智慧的研究進路也差異甚鉅,前者如老年心理學領域,對於人於老年時官能衰退但卻智慧成長感到興味盎然,他們收集一般人對於智慧的看法(implicit theories),探究智慧的成分與判準作為量測之用,並加上歷史文獻中的智慧界定,提出專家對於智慧的看法(explicit theories);後者則是在瞭解德行與知識是什麼的過程中,探究智慧的充分與必要條件(S is wise if and only if…)。有鑑於兩者的差異,部分哲學家(如美國哲學家Linda Trinkaus Zagzebski)曾於著作中表達憂慮,蔡教授則認為兩者實有跨域研究的可能性。
對於「智慧究竟為何」,蔡教授則以「技藝模型」(the skill model of wisdom)主張智慧是一種「技藝」,目前已著有四篇文章進行討論。蔡教授主要是透過對實踐知識(knowledge how)的研究,將研究領域由原本的知識論與語言哲學,擴展至行動哲學與道德哲學。「實踐知識」一詞源自古希臘,被視為是人類最高等級知態的表現,同時也是使人獲得福祉(幸福)之泉源,但人們如何透過學習取得實踐知識?如何運用此能力處理衝突及矛盾?學界仍未建立理論系統及縝密研究。講者指出,實踐知識的重要性之一,在於行動主體能藉由實踐知識之擁有及運作,展現出因不同情境制宜的智能行動(intelligent action),這類行動包含日常生活的一般行動,也包含了所涉情境較為複雜的語言行動與道德行動。以技藝觀點來看智慧,則有三種條件要滿足:一者為知道幸福由何構成(或知道人生中最重要的目標或價值為何)、二者為知道幸福如何達成(或S知道達成人生中最重要的目標或價值的方法為何)、三者為可靠地成功(依上述所知)達致幸福。具體的論證是以「S是有智慧的« S知道如何過得幸福」為前提一,而「S知道如何過得幸福 « S有過得幸福的技藝」為前提二,因而得出所謂的「智慧」是種過得幸福的技藝,也就是S在追求幸福上總有好的實踐推理。哲學家羅伯特‧諾齊克(Robert Nozick,1938-2002)對於智慧的描繪曾以表列的方式呈現,乍看會以為是一堆知識的集合,但可細分為目的知識與手段知識兩大類,蔡教授指出所謂「實踐推理」乃是實踐推理能力的展現,從工具主義來看,實踐推理即「手段-目的」推理,由明細主義而言,「手段-目的」推理除了思慮手段,也思慮目的。
從技藝觀點來看智慧的三種條件似乎頗為容易達成,也就是「知道」人生的目標與達成手段,並「付諸實踐」完成它。若此,智者理當隨處可見,但現實卻是「智慧是稀有現象,智者並不多見」,因此蔡教授的第四個問題是「智慧為何稀有」?由技藝觀點來回應,理由有二:一者,上述三種條件只是必要條件;二者,這些條件不容易滿足。具體地說,達成幸福的智慧是知道什麼是幸福,也知道什麼是對你好的事(what is good for you),蔡教授則以打疫苗、當總統為例進行說明,若打疫苗、當總統是對你好的事,不論你想不想實踐,它都是基於客觀事實的「好的事情」,但現實的情況往往是必須有想去實踐的欲望,它才能是「對你好的事」,否則也僅是勉強完成的「苦差事」,也就無所謂「幸福」感。蔡教授更進一步由享樂主義(Hedonism)、欲望滿足理論(Desire-satisfaction theories)、客觀清單理論(Objective list theories)三種角度進行論述,而三者各有其對應的挑戰與缺陷。例如某甲有自殘的念頭,即便滿足了欲望,卻仍有肢體上的疼痛感,因此,知道幸福由何構成的「知道」,也必須是正確或可辯護的幸福說法。其次,知道幸福如何達成也涉及「目標」與「策略」的定義與實踐;技能的踐行和成功有程度之別,亦即若智慧的條件(知道幸福由何構成、知道幸福如何達致、成功達致幸福)不易滿足,則智慧稀有。
最後的問題是「智慧如何可能」,蔡教授以Hubert Dreyfus與Stuart Dreyfus的技藝習得模型說明,其習得技藝需經歷新手(novice)、進階初學者(advanced beginner)、勝任(competence)、熟練(proficiency)、專技(expertise)等五種階段,各自有其不同的情境與行動,例如由學開車的駕訓班新手到真實開車上路,再到經驗豐富、技巧熟練的用路人,皆有其不同情境與行動。而智慧學習者去習得智慧(作為技藝)的五個階段,也可依循技藝習得模型區別不同層級的規則、準則來依循與行動,進而選擇觀點或目標、思慮如何完成行動,最終進入直覺或思慮看出目標及完成行動的高級層次。亦即,若建立於「智慧是技藝且技藝是可習得的,則智慧是可習得的」、「智慧是技藝且技藝是可習得的」此二前提之上,則智慧是一種可以習得的技藝。
原文載於:人文與社會科學簡訊,第23卷3期,頁71-76。